400-097-3090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00号绿地汇中心A座2522室

  • 联系电话
  • 400-097-3090
您现在的位置:吉研财务 > 出口退税 > 正文

外贸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7-05-09 07:58:23   来源:   点击:

(1)搞清适用零税率的范围除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外,对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
(1)搞清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除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外,对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即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程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期租、湿租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把握适用零税率的时间
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及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程租、期租、湿租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时间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3)正确选择优惠的方式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可选择免征增值税、免抵退税、免退税办法。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而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4)准确及时办理退(免)税
对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进行预申报,在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退(免)税,逾期未申报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
(5)零税率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对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对应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吉研财务为您提供服务

相关热词搜索:出口退税 吉研财务

上一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风险提示
下一篇:外贸企业为自己企业寻找出口退税的最优组合策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