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7-3090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00号绿地汇中心A座2522室

  • 联系电话
  • 400-097-3090
您现在的位置:吉研财务 > 最新资讯 > 正文

2017企业股权质押条件及流程
2017-06-15 15:31:01   来源:   点击:

目前国家规定,注册公司必须有一名及以上股东方能注册公司,且注册公司必须有一名法人及监视人,且法人与监视人不得为同一人,而成立的公司
目前国家规定,注册公司必须有一名及以上股东方能注册公司,且注册公司必须有一名法人及监视人,且法人与监视人不得为同一人,而成立的公司大部分情况都有多位股东,每名股东分别持有不同的股份,股份可以用来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股权质押,那么股权质押的条件以及流程有哪些?为此工商部门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相关的资讯。
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所拥有的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目前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2017股权质押流程
  需要先查询其公司类型是否符合股权质押类型,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出质人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股权质押相关机关提交材料,或者提前预约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前往投资服务大厅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2017股权质押条件
股权质押的条件主要为其股权,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备可转让性。其次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质押,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2、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质押不受限制;3、如果对外进行股权质押,其股东未过半数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且也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形式购买权的期限,若超出期限或明示不购买及保持缄默,则视为同意出质。

吉研财务是您稳定可靠的财税外包服务商,为您提供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服务。 财务外包代理记帐、出口退税代办、税务申报、税收筹划。代理上海及香港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人事及社保外包服务。会计软件服务。商标及许可证服务。吉研财务立志成为中小企业的麦肯锡。咨询热线:400-097-3090。

相关热词搜索:股权质押 吉研财务

上一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事项,新增“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
下一篇: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