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因此,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相关人员按规定取得的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因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吉研财务是您稳定可靠的财税外包服务商,为您提供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服务。 财务外包代理记帐、出口退税代办、税务申报、税收筹划。代理上海及香港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人事及社保外包服务。会计软件服务。商标及许可证服务。吉研财务立志成为中小企业的麦肯锡。咨询热线:400-097-3090。
一键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个税优惠政策落地申城,给天使投资插上减税的“翅膀”
下一篇:【真人四格税收漫画】税收圆梦 创业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