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答案:因为代扣代缴是法定义务,不是"帮忙"。从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境内单位向自然人采购指定七类服务时,除了原有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外,还要新增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也就是说,同一笔付款,企业要同时代扣"个税 + 增值税"两项税费。没扣、漏扣的,罚款罚的是付款方(企业),不是收款方(个人)。
一、先讲清一个老误区:税是"个人"的,为什么罚"公司"?
很多老板的第一反应是:"钱是他个人赚的,税也该他自己去交,我把钱全额给他,他自己去交不就行了?"
不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只要企业给个人付钱——发工资、付劳务费、给主播或达人分成、付介绍费顾问费——企业就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付款时必须先把税款扣下来、申报缴给税务机关。这是法定义务,不是可选项,也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由收款方自行申报"来甩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写得很清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个人)追缴税款,同时对扣缴义务人(企业)处应扣未扣税款 50% 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注意,罚款是罚企业。
我们给老板算一笔账:
| 场景 | 金额 | 后果 |
|---|---|---|
| 公司付外部顾问劳务费 | 100 万元 | 未代扣个税 |
| 按劳务报酬应预扣个税 | 约 30 万元 | 税务机关向个人追缴 |
| 公司罚款(50%—3 倍) | 15 万—90 万元 | 税一分没省下,还多赔几十万 |
稽查是怎么发现的?现在根本不用翻账本。数据比对就够了:公司账上列了一笔"劳务费""推广费""服务费",钱也实实在在付出去了,但个税申报系统里查不到对应的代扣记录,系统自动预警;再顺着银行流水查公转私,一抓一个准。
二、新增的是什么?7 类服务企业要"代扣增值税"
如果说个税代扣是"老义务",那么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一项新规,把代扣范围扩大到了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826 号)第三十五条明确,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据此,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8 号),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核心变化:
| 对比项 | 新规之前 | 新规之后(2026-11-01 起) |
|---|---|---|
| 企业付款给自然人的代扣义务 | 仅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
| 适用对象 | 全部应税所得 | 指定七类服务 |
| 扣缴义务人 | 支付方(企业) | 支付方(企业),口径不变 |
| 税款计算 | 按个税规则 | 应扣缴增值税 = 销售额 × 规定征收率 |
| 申报时限 | 次月 15 日内 | 发生应税交易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 |
七类服务的业务口径,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9 号执行,后续政策调整同步更新。价款包含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全部经济利益。
豁免情形需要特别留意: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通过平台发生交易的,由平台企业办理代扣申报,不适用本办法。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从平台上找的灵活用工人员、通过平台结算付款,代扣责任在平台,不在你。
起征点规则:每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公司才需要代扣。2026 年起,按次纳税起征点已提高至 1000 元/次——低于这个金额的小额零星支出,不需要代扣增值税。
税务总局已同步制定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与《扣缴办法》同步施行,表单包含基础信息、应税交易信息、增值税税款计算、附加税费、备注等类别。
三、三个实操要点,避免踩坑
要点一:代扣增值税时,附加税费一起扣
企业代扣增值税的时候,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会一并扣缴。《申报表》的附列资料就是专门用于填写附加税费扣缴申报明细的。所以不要只算增值税本身,要把附加税费一起算进付款成本的测算里。
要点二:公司代扣了,个人代开发票不用再交一次
这是给企业财务的一个重要澄清:公司依法代扣后,个人再去申请代开发票时不需要重复缴税。系统会识别已扣缴记录,避免同一笔交易重复征税。财务在核对发票与付款时,要注意"已代扣"的凭证留存。
要点三:合同和结算流程要改
新规落地后,建议企业在采购环节做三件事:
- 合同条款修订:明确约定价款的"含税/不含税"属性以及代扣代缴的承担方式,避免事后扯皮;
- 结算流程改造:付款审批环节增加"是否属于七类服务""是否达到起征点""是否需代扣增值税"三个判断节点;
- 台账建立:把每笔向自然人的付款、代扣的个税与增值税分别登记,作为汇算和稽查的备查资料。
四、为什么"应扣未扣"是高频雷区?
从近年的稽查通报看,"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出现在大量案例中,而且往往与偷税、虚假申报并列——它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高频的、金额巨大的处罚项。
典型的稽查逻辑链条是这样的:
| 环节 | 稽查动作 | 企业暴露的风险 |
|---|---|---|
| 1 | 比对企业账簿中的"劳务费/推广费/服务费"科目 | 大额个人款项被锁定 |
| 2 | 比对个税代扣代缴申报数据 | 无对应代扣记录 → 系统预警 |
| 3 | 追查银行流水(尤其公转私) | 付款事实与收款人身份被确认 |
| 4 | 认定应扣未扣金额 | 追缴 + 按 50%—3 倍罚款 |
关键在于:这个链条几乎不需要人工判断,系统自动预警即触发。2026 年 11 月起新增增值税代扣义务后,同一个预警模型只需增加一个比对维度(增值税扣缴申报),企业的容错空间进一步压缩。
已经踩了的怎么应对?
- 立即自查:把近三年付给个人的钱翻一遍——兼职费、顾问费、主播分成、介绍费,凡未申报代扣的,主动补扣补缴。主动改正一般能争取从轻处理。
- 钱已全额付出、个人不配合的: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追缴,态度摆正是从轻情节。
- 建立长效机制:把代扣判断前置到合同和付款审批环节,而不是等年度自查才发现。
五、吉研财务能帮你做什么
"付钱给个人"是企业最日常、也最容易出事的动作之一。上海吉研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合同到申报的全链条涉税服务:
- 代扣代缴合规梳理:逐笔梳理企业对自然人的付款,判断是否需要代扣个税/增值税,测算补扣金额与风险敞口;
- 11 月新规落地辅导:针对七类服务的识别、起征点判断、申报表填报和结算流程改造,提供一对一辅导;
- 合同涉税条款审阅:在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灵活用工协议中加入合规条款,从源头固定责任边界;
- 日常记账与申报代办:个税代扣代缴、增值税扣缴申报的日常办理,确保按期申报、账实相符;
- 稽查应对与自查整改:被预警、被约谈时的材料准备与沟通策略支持。
2026 年是企业涉税合规规则密集调整的一年:增值税法全面施行、平台涉税信息全量报送、处罚裁量基准全国统一,如今又加上"自然人双税代扣"。规则在收紧,但合规路径是清晰的——把代扣义务前置到业务发生的那一刻,比事后补救便宜得多。有任何具体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吉研财务。
关键词: 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扣缴、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七类服务代扣、2026年第28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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