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是真的用来发工资了,为什么还算偷税?因为发票是假的——苏州这家物业公司取得 84 份虚开的劳务费发票入账抵成本,虽然资金最终用于临时用工工资,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偷税,补税加罚款合计 48.68 万元。2026 年临时用工越来越普遍,发票怎么拿、个税怎么扣,是企业绕不开的两道坎,本文用一个真实案例讲清楚。
Q1:这家物业公司做了什么,被罚 48 万?
根据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州税稽罚﹝2026﹞58 号,2026-09-07)披露的公开事实:该公司 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承接绿化养护项目,把用工发包给承包人,但结算时没有从承包人处取得合法发票,而是取得了 6 家人力资源公司开具的 84 份增值税普通发票。
| 项目 | 情况 |
|---|---|
| 发票 | 6 家人力资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4 份,价税合计 1835.63 万元 |
| 资金流向 | 公司付款至 6 家人力资源公司对公账户 → 扣除费用 → 余额转至承包人及员工个人账户 → 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
| 企业所得税 | 虚开发票入账结转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 96.08 万元,构成偷税,处 50% 罚款 48.04 万元 |
| 个人所得税 | 支付劳务报酬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1.28 万元,处 50% 罚款 0.64 万元 |
| 合计 | 两项罚款 48.68 万元,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
本案的定性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虚开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应的成本被全额调增补税。
Q2:钱真的花在工资上了,为什么成本还不能扣?
这是很多企业主的误区。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原则上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本案中:
- 发票是 6 家人力资源公司虚开的,与真实业务不符,不得作为扣除凭证;
- 公司无法补开、换开发票,也无法用其他材料证实支出与业务的真实对应关系;
- 资金"对公进、个人出"的回流路径,恰恰是稽查认定虚开的关键证据。
换句话说,支出真实 ≠ 凭证合法。凭证链条断了,成本就扣不了;而"买票"本身又构成虚开和偷税,是双重风险。同时,公司向临时用工人员支付报酬,本应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本案一并被罚——很多企业只盯着票,漏了薪酬环节的个税义务。
Q3:2026 年临时用工,合规的做法有哪些?
临时用工并非无解,关键是按业务实质选择正确的凭证路径:
| 用工方式 | 凭证/处理 | 要点 |
|---|---|---|
| 直接聘用(建立劳动关系) | 工资表 + 银行发放记录 | 按"工资薪金"预扣个税,不需要发票,依法缴纳社保 |
| 劳务费(独立劳务) | 取得个人代开的劳务费发票 | 支付时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2026 年 11 月 1 日起符合 28 号公告情形的还要代扣增值税(见今日另一篇解读) |
| 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 从真实服务的用工公司取得发票 | 合同、结算单、考勤、资金流与发票一一对应,严禁"过票"套现 |
| 小额零星用工 | 收款方为个人的,可用注明双方信息的收款凭证 | 仅限按次不超过 500 元等小额零星情形,不可扩大适用 |
三条红线务必记牢:① 不能为了"省事"找人力资源公司"过票"——即使资金最后真发了工资,也是虚开;② 劳务报酬要依法代扣个税,不代扣同样罚款(本案 0.64 万虽小,但倍数照顶);③ 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四流一致,任何一环断裂都可能成为稽查突破口。
Q4:被查到之后,企业还能做什么?
从公开案例看,处理结果通常包括补税、滞纳金和 0.5 倍起步的罚款;虚开税额较大或五年内再次被罚的,还可能面临刑事风险。对企业来说,事后补救远不如事前规范:
- 立即梳理存量临时用工合同,补齐凭证路径(该代开代开、该入工资入工资);
- 历史成本确有瑕疵的,主动向税务机关自查补正——上市公司醋化股份 2026 年 9 月刚披露的自查案例显示,主动自查补税、按期入库,可以做到"不涉及行政处罚";
- 把劳务结算流程固化下来:用工台账 → 验收确认 → 凭证审核 → 付款,凭证不合规不付款。
如果您企业的用工结算凭证拿不准是否合规,上海吉研财务可以提供临时用工凭证体检与个税扣缴合规辅导,结合 2026 年最新征管口径逐笔核对,帮您在稽查上门之前把风险清零。吉研财务服务中小企业十余年,代账、税务自查、稽查应对都有成熟方案。
常见问题
Q1:资金确实用于发放工资,还会被认定虚开吗?
会。虚开认定看的是发票与真实业务是否相符,本案资金经人力资源公司回流发工资,仍被定性偷税并处罚款 48 万元,"钱是真花了"不能豁免发票违法责任。
Q2:临时用工一定要发票吗?工资表不行吗?
看用工性质:建立劳动关系的按工资薪金处理,凭工资表和发放记录入账;独立劳务属增值税应税项目,除小额零星外应以个人代开的劳务费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Q3:虚开劳务票被查,除了补税还会怎么罚?
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偷税处少缴税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并加收滞纳金;未代扣个税另处应扣未扣税款 50% 至 3 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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