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标题: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11月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6章100条拟重塑征纳规则,滞纳金上限、复议前置取消、平台协税、个人欠税强制措施都与企业和老板直接相关。
11月2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先给结论:这是征管法自1992年制定、2001年全面修订以来,时隔25年最彻底的一次大修,草案共6章100条,既有"滞纳金封顶税款本数2倍""复议不再先缴税"这类给纳税人松绑的条款,也有"平台协税入法""阻止出境扩至实际控制人""向出资人直接追缴"这类明显收紧监管的条款。对企业来说,2026年这一次修订同时意味着合规红利和合规风险,下面用问答方式把最要紧的几处讲清楚。
Q1:这次修订草案到底改了什么?为什么说它重要?
税收征管法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基础性法律,企业每个月的申报、缴税、稽查、救济,全部以它为依据。现行法1992年制定,2001年全面修订,此后25年只做过3次零星条文修改,早已跟不上金税四期、数电票、平台经济的现实。
根据中国人大网11月2日发布的消息,修订草案主要改动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完善税收征管措施,二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三是加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四是健全法律责任。草案共6章100条,而现行征管法只有94条,体量明显扩充。
与草案同场审议的还有金融法草案、国有资产法草案、反跨境腐败法草案等。按照立法程序,草案初审后还将经过二审、三审才能表决通过,本次上会稿的内容与企业最终到手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但大方向已经清晰。
Q2:对纳税人最实在的"松绑"条款有哪些?
草案在纳税人权益保护上有三处实质突破,值得每一家企业记下来。
第一,税款滞纳金首次设定上限:不得超出税款本数的二倍。 现行规定下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上不封顶,一笔欠了十几年的税款,滞纳金滚到本金几倍的案例并不罕见。草案还增加了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不可抗力、政策口径变动等非纳税人主观过错导致的欠税,有望不再"一刀切"计息。这一条对有历史欠税的企业是重大利好。
第二,纳税争议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不再把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作为前置条件。 现行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要求"先缴税、后复议",很多资金紧张的企业明明对税务处理不服,却因为拿不出钱缴税而失去救济机会。草案打通了这道门槛——不过要注意,复议之后若要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仍需清缴税款或提供担保。
第三,增加更正申报的规定,并加强涉税信息保护。 企业自我纠错的通道被写进法律,发现申报错误后主动更正的法律地位更明确。
Q3:收紧监管的条款有哪些?企业老板为什么必须现在就重视?
松绑之外,草案的"牙齿"同样锋利,至少有四处需要高风险企业提前自查。
一是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协税义务。 平台必须按规定办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不履行报送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电商、直播、外卖平台上"只报一部分收入"的操作空间将进一步收窄——平台报送的数据就是税务机关比对的底稿。
二是阻止出境对象扩大。 现行法只针对欠税的纳税人和法定代表人,草案扩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挂名法定代表人和真正的实际决策人都在射程之内,欠税数额巨大的个人还可能被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
三是向出资人直接追缴税款。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抽逃资金或违规注销登记,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向公司追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向出资人追缴。"把公司注销了一了百了"这条路被彻底堵死——此前"公司注销了还能被追税"的案例已有先例,这次是写入法律层面。
四是虚假申报多缴的税款不予退还。 为上市融资等目的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所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不予退还。业绩粉饰型"多缴税"不再是安全的腾挪手段。
另外草案还细化了逃税行为认定、补充了行刑反向衔接(司法机关不追究刑责但应行政处罚的,移交税务机关处理),并规定税务机关对个人实施强制措施不得进入个人住宅、须保留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住房用品。
Q4:企业现在应该做哪几件事?
结合草案方向和2026年11月1日刚施行的《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建议企业在草案二审前的窗口期做四件事:
- 清一次历史欠税底数:算清本金、滞纳金和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滞纳金封顶2倍一旦落地,早主动处理比晚处理成本低;配合检查的主动性也直接影响裁量档位。
- 自查平台收入与申报的匹配度:平台协税义务入法后,电商、直播从业者的流水将逐笔可比对,无票收入、私户收款要趁早规范。
- 清理空壳主体和违规注销安排:向出资人直接追缴的条款落地后,通过注销公司甩掉税务责任的路径不再可行。
- 把争议救济预案写进制度:复议不再要求先缴税,企业遇到争议时可以先复议再筹资,财务负责人应知悉这条新通道。
2026年征管法修订通过后,"查你的程序和罚你的幅度"都会变,税率没变,规则变了。 上海吉研财务建议企业主在草案审议期间就启动自查,而不是等正式施行后再补课。吉研财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税务健康检查与稽查应对辅导,如需按新法口径梳理企业涉税风险,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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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1:税款滞纳金封顶2倍是已经生效了吗?
还没有。滞纳金不得超出税款本数二倍是11月2日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内容,需经人大常委会二审、三审表决通过并公布后才施行。但方向已明确,有历史欠税的企业建议提前测算、主动处理,趁早解决比晚解决成本低。
Q2:复议不用先缴税了,是不是可以拖着不缴等复议?
不建议。取消的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清税前置,复议后如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仍需清缴税款或提供担保。拖着不缴还可能产生滞纳金、影响纳税信用。正确做法是在复议期限内及时申请,同时评估资金安排。
Q3:公司注销了就不欠税了吗?
草案明确: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抽逃资金或违规注销登记,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向公司追缴税款的,可以直接向出资人追缴。简易注销前有欠税、虚假清算的,股东个人将被追责,注销不是甩掉税务责任的合法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