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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缴纳时点问题
2017-05-19 15:45:54   来源:   点击:

关于印花税缴纳时点问题印花税应该在书立或者领受合同时及时缴纳印花税,统一在年末缴纳印花税的做法存在延期缴纳的风险。 根据《印花税暂
关于印花税缴纳时点问题
印花税应该在书立或者领受合同时及时缴纳印花税,统一在年末缴纳印花税的做法存在延期缴纳的风险。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需要频繁贴花的同一类应纳税凭证,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税,但汇总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企业在未获得税局批复的情况下,统一在年末缴纳当年新签订合同的印花税存在延期缴纳印花税的风险。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对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期限未缴税款的,除了要限期补缴税款外还需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文规定,从2017年开始,税局对于印花税的管理将更为严格,企业应当在书立或者领受合同时或者申请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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